金融總監35-65K
公司名稱: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地點:上海,北京,杭州,廣州,深圳
工作職責:
1、擔任團隊負責人,負責投行IPO、再融資、并購重組、債務融資、ABS、新三板等項目的承攬承做。
2、負責協調項目運作過程內外部關系處理協調。
任職要求:
1、會計、法律、金融、經濟、管理、投資等相關專業畢業。
2、具有保薦代表人資格及豐富的金融、財務、法律專業知識,熟悉國家經濟金融政策、法律法規,熟悉投資銀行業務的性質及操作流程,至少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且主導完成至少2個以上保薦或財務顧問項目。
3、具有較強的業務開拓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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