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高邦成都獵頭從成都市公安局得知,為積極穩妥地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更好地發揮戶籍管理工作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保障公民合法權益和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政府發布本科落戶政策。
《成都市戶籍遷入登記管理辦法(試行)實施細則》
為積極穩妥地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更好地發揮戶籍管理工作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保障公民合法權益和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按照《成都市戶籍遷入登記管理辦法(試行)》精神,現結合“放管服”工作要求及我市實際,特制定以下實施細則。
(一)全日制普通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人才流動服務中心集體戶的順序申請本人入戶。
所需材料:入戶申請表;畢業證;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入直系親屬住房的還需提供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入直系親屬戶的還需提供入戶地居民戶口簿、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入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戶主首頁、空白內頁、本人無房佐證材料)。
(二)在國(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人才流動服務中心集體戶的順序申請本人入戶。
所需材料:入戶申請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籍地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或出國前注銷戶口證明;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入直系親屬住房的還需提供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入直系親屬戶的還需提供入戶地居民戶口簿、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入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戶主首頁、空白內頁、本人無房佐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