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高邦昆明獵頭從云南省公安廳得知,為了留住人才,政府發布人才落戶與購房落戶政策。
《云南省公安機關戶籍業務服務指南》
一、人才落戶
全日制國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人員,留學歸國人員,以及具有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初級技工以上資格的人員,可以在實際居住的城鎮地區先落戶后擇業,將常住戶口登記在居住地的社區集體戶。
二、購房落戶
在城鎮地區取得合法穩定住所并實際居住的,可以在實際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落戶。
昆明市主城區(五華、盤龍、官渡、西山、呈貢)外的城鎮地區接遷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含其配偶)、父母(含配偶父母)、(外)孫子女、(外)祖父母(含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需要提供落戶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和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材料。房屋所有權人(或合法擁有人)本人不愿意遷移戶口的,其常住戶口登記在鄉村地區的配偶、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可在該實際居住的自有房屋申請落戶。
昆明市主城四區(五華、盤龍、官渡、西山)內的城鎮地區接遷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的,需要提供房屋產權人(或合法擁有人)在昆明市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證明(暫未在昆明市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可以提交昆明市以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證明和昆明市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證明;離、退休人員,可以提交離、退休證和醫療保險參保證明;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配偶父母戶口所在地為鄉村地區的,可不提交參保證明),以及落戶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和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材料。房屋單獨所有權人(或合法擁有人)不愿意遷移戶口的,其配偶可在該實際居住的自有房屋申請落戶;配偶不愿意遷移戶口的,其未成年子女可在該實際居住的自有房屋申請落戶。
昆明市呈貢區的城鎮地區接遷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的,需要提供落戶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和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材料。房屋單獨所有權人(或合法擁有人)不愿意遷移戶口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該實際居住的自有房屋申請落戶。
合法穩定自住房屋有多名產權人(或合法擁有人)的,由產權人共同申明確認其中1名產權人作為戶主登記常住戶口,接遷直系親屬按以上規定辦理。
三、租房落戶(征得房主同意)
在城鎮地區租賃合法穩定住所實際居住并征得所租房屋產權人(或合法擁有人)同意落戶的,可以在實際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落戶,將戶口登記在所租賃房屋。
昆明市主城區(五華、盤龍、官渡、西山、呈貢)外的城鎮地區接遷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外)孫子女、(外)祖父母(含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需要提供落戶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和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昆明市主城四區(五華、盤龍、官渡、西山)內的城鎮地區,房屋租賃人在昆明市連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滿3年的,可以申請本人及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在所租賃住房落戶,需要提供房屋租賃人在昆明市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證明以及落戶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和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材料。遷移前常住戶口登記在鄉村地區并在昆明市連續辦理居住證滿3年的,可以不提交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證明。
昆明市呈貢區內的城鎮地區,房屋租賃人在昆明市連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滿1年的,可以申請本人及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在所租賃住房落戶,需要提供房屋租賃人在昆明市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證明以及落戶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和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材料。遷移前常住戶口登記在鄉村地區的,可以不提交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證明。
四、租房落戶(未征得房主同意)
在城鎮地區租賃合法穩定住所實際居住的,可以在實際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落戶,將戶口登記在實際居住地社區集體(家庭)戶。
昆明市主城區(五華、盤龍、官渡、西山、呈貢)外的城鎮地區接遷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外)孫子女、(外)祖父母(含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需要提供落戶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和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昆明市主城四區(五華、盤龍、官渡、西山)內的城鎮地區,房屋租賃人在昆明市連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滿3年的,可以申請本人及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在所租賃住房落戶,需要提供房屋租賃人在昆明市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證明以及落戶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和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材料。遷移前常住戶口登記在鄉村地區并在昆明市連續辦理居住證滿3年的,可以不提交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證明。
昆明市呈貢區內的城鎮地區,房屋租賃人在昆明市連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滿1年的,可以申請本人及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在所租賃住房落戶,需要提供房屋租賃人在昆明市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證明以及落戶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和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材料。遷移前常住戶口登記在鄉村地區的,可以不提交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證明。
五、直管公房落戶
城鎮地區實際居住在直管公房、單位(部隊)公房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可以在直管公房、單位(部隊)公房申請落戶。
公房指國有或者集體所有并取得合法產權的配套性住宅。其中,直管公房是指由住建部門管理并分配給居民長期居住的國有配套性住宅。單位(部隊)公房是指由單位(部隊)管理并分配給職工長期居住的集體所有配套性住宅(不含小產權房、集體宿舍)
六、合法穩定就業落戶
在城鎮地區合法穩定就業但未達到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落戶條件的,可以申請在就業單位集體戶或就業地社區集體戶落戶。
申請在就業單位集體戶登記常住戶口的,由就業單位代為辦理。
申請在昆明市主城區四區內的城鎮地區落戶的,需要提供連續登記滿3年的《云南省居住證》、在昆明市連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滿3年的參保證明。遷移前常住戶口登記在鄉村地區的人員中,優秀農民工、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滿1年的人員、獲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級以上政府相關部門)個人獎項或榮譽稱號的人員,提供具備上述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后,申請將常住戶口登記在實際就業地的社區集體戶不受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居住證辦理條件的限制。
申請在昆明市呈貢區的城鎮地區落戶的,需要提供連續登記滿1年的《云南省居住證》、在昆明市連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滿1年的參保證明。遷移前常住戶口登記在鄉村地區的人員中,優秀農民工、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滿1年的人員、獲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級以上政府相關部門)個人獎項或榮譽稱號的人員,提供具備上述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后,申請將常住戶口登記在實際就業地的社區集體戶不受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居住證辦理條件的限制。
七、大中專院校招生(轉學)落戶
凡經過國家統一考試招錄,被我省全日制國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技工院校正式錄取的學生,入學(轉學)時可根據本人意愿選擇將戶口遷移至就讀學校所在地或保留在常住戶口登記地。對于學校所在地為城鎮地區,且未設學生集體戶的,可以根據本人意愿將常住戶口遷至學校所在地的社區集體戶。
八、大中專院校學生畢業(肄業、結業)落戶
全日制國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技工院校應屆畢業生,以及畢業后戶口托管在學校、云南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等集體戶的往屆畢業生,可根據本人意愿和實際情況,將戶口遷移至省內的入學前原籍地(含鄉村)、父母現常住戶口登記地、就業單位或社區集體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