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天津獵頭從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關于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專項資金的有關通知,進一步推進創業工作開展。
市人社局市教委關于開展2022年度天津市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專項資金資助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創業工作開展、濃厚創業氛圍,根據《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教委關于建立天津市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專項資金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20〕26號)和《市人社局市教委關于印發〈天津市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專項資金資助項目評審辦法(試行)〉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21〕54號)文件精神,現就做好2022年度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專項資金資助項目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及申報渠道
(一)申報。11月15日前,在校生創業項目(含在高校眾創空間中注冊的畢業生項目,下同)向本校創業就業指導部門提出資助申請;畢業生創業項目向所在區人社局提出資助申請;優秀就業項目和創業大賽獲獎項目向市就業服務中心提出資助申請。
(二)審核。11月25日前,在校生創業項目由所在高校進行初審并對場所、資質等內容進行實地核驗,由市教委復核后,提交評審專家組進行評審;畢業生創業項目由各區人社局初審并對場所、資質等內容進行實地核驗,由市就業服務中心復核后,提交評審專家組進行評審;優秀就業項目由市就業服務中心進行初審并對場所、資質等內容進行實地核驗,提交評審專家組進行評審;創業大賽獲獎項目不再進行專家評審。
(三)專家評審。市就業服務中心組織評審專家進行評審,評審專家組提出資助項目和資助金額評審意見。市就業服務中心根據大學生創業項目、優秀就業項目的評審結果和創業大賽獲獎項目等次,形成建議資助名單,報市人社局審定后,及時撥付資金。
二、資助等次、數量及標準
(一)大學生創業項目
第一等次,不超過10個,每個資助6萬元;
第二等次,不超過20個,每個資助4萬元;
第三等次,不超過30個,每個資助2萬元。
(二)優秀就業項目
第一等次,不超過10個,每個資助6萬元;
第二等次,不超過20個,每個資助4萬元;
第三等次,不超過30個,每個資助2萬元。
(三)創業大賽獲獎項目
根據2022年第五屆“中國創翼”創業創新大賽天津市選拔賽暨第三屆天津市“海河英才”創新創業大賽方案設置的獎項等次及獎勵金額確定。
三、其他事項
(一)各區人社局、各高校、各單位要安排專人負責,嚴格按照規定范圍和標準進行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專項資金申報審核工作。要建立健全工作臺賬,留存相關檔案資料,接受人社、教育、財政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二)《市人社局市教委關于印發〈天津市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專項資金資助項目評審辦法(試行)〉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21〕54號)關于大學生創業項目、優秀就業項目條件中的“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企業登記注冊滿2年,不滿5年”、“登記注冊滿3年”,在本次申報時的計算時間均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三)2022年第五屆“中國創翼”創業創新大賽天津市選拔賽暨第三屆天津市“海河英才”創新創業大賽獲獎項目向市就業服務中心提出資助申請。
來源:(https://hrss.tj.gov.cn/zhengwugongkai/zhengcezhinan/zxwjnew/202211/t20221102_6023673.html)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