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雇用制”、“年功序列制” 和“企業內工會”歷來被當作日本式經營的三大法寶(又稱“三種神器”),受到日本國內外研究人員的認可,但是對于其內涵學界有著不同的理解,其中的部分提法也值得斟酌。高邦獵頭認為,終生雇用、年功序列制和企業內工會基本反映了日本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特點。
01、長期雇傭的習慣
事實上,長期雇用并不是一種制度,而是日本企業的一種慣例,或者說是勞資雙方的一種默契。通常,員工一旦進入一個企業就可以長期工作,而且不用擔心被解雇;除非發生特殊情況(如企業破產、員工觸犯法律等),日本企業一般不會解雇正式員工,而且員工也愿意在同一家企業渡過自己的職業生涯。然而,勞資雙方既沒有相關的合約,企業也不存在任何相關制度。
02、年功序列制
員工的工資通常由基本工資、各種津貼和獎金組成,另外在退休時能夠得到一筆一次性的退休金。通常,日本企業的基本工資分為7~13個等級,每隔3年左右調級一次。晉升體系的論資排輩現象也非常明顯。在日本的大企業中,職位通常是與技術等級掛鉤的。
03、企業內工會
工會與管理層之間的和諧關系是企業內工會的重要特點之一。日本的工會通常在每年的春秋兩次與企業就工資、福利以及工作條件等方面的問題進行交涉,因為歷史上斗爭性色彩較濃,所以稱為“春斗”和“秋斗”。然而,這種對立的色彩逐漸褪去,勞資之間的交涉在許多企業都成為走過場,而且也減少到“春斗”一次。
長期雇用、年功序列制和企業內工會是日本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但并不能全面反映日本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全部。高邦獵頭認為還要結合人力資源管理中的“選人”、“用人”、“育人”、“留人”等進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