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越來越多的企業,實施員工試崗。所謂的試崗,是指員工面試通過后,進入企業適應1-3天的時間,雙方互相觀察。3天后再決定員工的去與留。關于企業的試崗,高邦獵頭認為大致有三種情況。
一、針對業務人員
例如美團、美菜這些企業,他們在招聘業務人員的時候,會設置試崗期。試崗期帶領新員工熟悉業務和市場,順帶觀察新員工是否能勝任新崗位。
二、用人過于謹慎的企業
這些企業,通常規模不大。在招聘員工的時候,即使通過面試和筆試甄選,企業仍然對員工的能力持懷疑態度。要求新員工進行試崗。證才通職場小編認為,遇見這類的企業,求職者可以不考慮了。正所謂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既然已經有試用期,又何必再加試崗期。如果新員工能力欠缺,完全可以試用期解除勞動關系。
三、玩招聘套路的企業
獵頭曾經遇到一家公司從面試到收到入職offer,對方均未提及試崗三天。等到快上班的前一天晚上,HR打電話告知第二天帶好筆記本電腦、紙、筆,參加培訓,試崗三天。試崗通過后,根據試崗情況,再分配職位。
跟對方HR聊了聊,感覺企業并不是真的要招職能崗,而是打著職能崗的幌子,招業務人員,也就是銷售。這套路,有家知名企業也常用。所以,求職者在找工作的時候要謹慎。凡是招聘職能崗位,加設試崗期的,一律打聽仔細了,以免掉到別人挖的坑里。
最后,獵頭提醒求職者在遇到試崗的情況時,務必謹慎對待,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