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傳統觀念里,重男輕女的思想是根深蒂固的。而如今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我們女性的地位不斷提高,在勞動法中還有針對女性職工特殊的照顧內容。下面小編就來為大家介紹一下勞動法對女性的特殊照顧體現在哪些方面。
勞動法對女性職工的照顧主要體現在三個時期,這三個時期是每個女性都要經歷的很重要的三個階段,一個是經期,另一個是孕期,還有就是產后的哺乳期。這三個時期也是女性一生當中最累的三個時期,也是最重要的三個時期。
勞動法第六十條規定,不得安排女職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經期也被稱為生理期,在這個事情,女職工不僅要承受生理上的不方便還要繼續工作,實在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尤其是一些有痛經癥狀的女性,在這個時期工作就更加的疲憊和不舒服。因此勞動法規定了經期的女職工不得從事低溫、冷水等作業,就是對女性最大的保護。
勞動法的第六十一條還規定,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第六十二條也規定了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這都是勞動法對女性的特殊照顧。在自然界,女性擔負著孕育下一代的偉大使命,每一個新生命都是由偉大的女性孕育出來的。女性的孕期可以說是一生中最重要的一個時期,特別是懷孕后期的女性,不僅身體負擔重,還要繼續工作,而且在工作的過程中還要面臨著很多意外的發生。生育時還要承受巨大的身體痛苦,因此國家規定女職工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即使對女性職工的照顧又是人性化的體現,更是對下一代負責任的一種表現。
除此以外,我們的勞動法對女性的特殊照顧還體現在規定了女職工可以享受一定的哺乳照顧,在哺乳期不得延長其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剛出生的嬰兒從吃喝到拉撒都要受到照顧,而這個責任自然就落在了媽媽的身上,特別是晚上,剛當了媽媽的女職工還要起身喂奶,休息時間不能得到保證。如果在這個事情還要從事繁重的勞動或者是加班工作的話,那就太不人性化了。因此,我們的勞動法規定了女性在哺乳期的一些特殊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