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管理理念,管理界爭論不休,各有推崇,企業中也是五花八門,但按照思想類型加以歸類,無外乎三種:無為而治的道家,以人為本的儒家,以法為綱的法家。北京獵頭談針對不同的層級采用不同的方法。
1.針對高層的"無為而治"
對于一個企業而言,其核心就在于占全體員工20%的高管,這些人的創造性、風險決策判斷能力、尋找機會的能力、有效的組織實施能力等,決定著企業的盈利能力和競爭力。因此在確定了企業的整體目標和方向之后,最高管理者只需負責監督與控制全局。對能提拔到高層的人員,大多應給予充分的發揮空間,采用"無為而治"的道家思想管理。在充分授權的情況下,讓高層管理人員去指揮和決策,而非最高管理者對高層管理人員指手畫腳、教他們如何管理,更不是極度不放心地直接操控。高級管理層不是只出力而不出思想、不出創意,否則這個企業就會沒有凝聚力,并僵硬死板,缺乏活力。
2.針對中層的"人之初,性本善"
中層管理者是上下之間的連接,更是執行的主力,因此要給他們一定的自主權和一部分激勵與處罰的權力,采取"人之初,性本善"的儒家思想管理。給予他們充分的信任,而不僅僅是嚴格的監督與約束。對于中層的考核當以工作任務完成的質量來評定,而不必過于關注過程,盡量減少干涉和越權指揮,讓中層人員有一定的靈活性,有自己規劃和排兵布陣的空間,以發揮他們的積極性。
3.針對基層的"人之初,性本惡"
基層工作人員流動性較大,是執行力的最基礎部分,因此要用法家的“人之初,性本惡”思想管理,用嚴格的紀律與制度進行約束。對于占據公司成員大部分比例的普通員工,不能有過多的靈活性和自主權,作為執行者,公司期望的是效率,如果執行者想法太多,勢必造成令不行,禁不止。所以,基層員工的要務是服從指揮,必須嚴格地執行上級的命令,按照流程和制度做事。同時,還要做出責任的限定,即領導者決策,由領導者承擔決策的責任,執行者只承擔執行中的責任,這樣就解除了執行者對決策錯誤引起的執行責任的擔憂,可以盡心盡力將工作精力放在執行層面。